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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青年志愿者海外服务计划毛里求斯项目志愿者招募公告

信息来源: 更新日期:2017年04月20日

2015年中国青年志愿者海外服务计划毛里求斯项目志愿者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8日

为加强中外合作交流,协助推动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团中央、商务部和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于2002年4月联合启动实施了“中国青年志愿者海外服务计划”。2015年根据团中央、商务部和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要求,将组建第六批中国青年志愿者赴毛里求斯服务队开展为期一年的体育教学志愿服务。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体育教学岗:羽毛球教练岗1名(男)、乒乓球教练岗1名(女)。

二、招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忠于祖国、乐于奉献,热爱志愿服务事业,愿意到毛里求斯从事志愿服务。

2.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政治素质过硬。

3.遵守中国和毛里求斯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犯罪及处分记录。

4.年龄一般在20周岁至35周岁之间,确属援外服务需要,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适应力强,能在陌生环境里开展志愿服务。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在校学生或青年教师,且综合素质较高。

7.英语(或法语)水平具备基本的交流能力。

8.服从招募单位及驻外机构领导和管理。

9.有过志愿服务经历且表现优异者优先。

10.必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家长或家属同意。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募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体育教学:在毛里求斯青年和体育部服务,主要负责毛里求斯国家羽毛球队、国家兵乓球队等教练工作。工作语言为英语或法语。报名者需具备该项目较高专业水平,有在体工队、俱乐部等带队训练、参赛经验者优先,体育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

报名者将填写完成的报名表打印、签名后,由所在单位(系)党总支审核盖章后,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于报名日期截止前送至团委办公室。

1、报名截至时间:2015年4月27日至5月6日17:00

2、报名地点:西安体育学院团委

联系人:雷 云 邵文亮 联系电话:029—88409469

(二)审核

招募工作组依照招募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校园网上公布。

(三)选拔

招募工作组将组织相关项目老师对审核合格人员进行专项考核,择优推荐。

四、政策保障

(一)志愿者是援外人员的组成部分,以志愿者身份到发展中国家服务。商务部是援外志愿服务的主管部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援外志愿者的选拔、培训及其他管理服务工作。

(二)商务部负责提供志愿者服务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保险费、往返一次国际旅费。毛里求斯服务单位负责提供志愿者服务期间免费住宿、交通费及其他保障。

1.志愿者基本生活费由商务部委托驻毛里求斯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按300美元/人/月的标准计发,同时执行《关于做好援外出国人员国外津贴补贴收入保值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财函﹝2013﹞85号)文件有关要求。

2.商务部委托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为志愿者购买服务期间由人身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

(三)对于派遣前已参加工作的志愿者,工作单位应保留职务及工资待遇,制订鼓励性措施,解决志愿者后顾之忧。志愿者需自行与所在单位协商工资、津补贴、保险、公积金等事宜,招募单位不承担协调义务,但可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派遣前在校学习的志愿者,就读学校应保留学籍,并为其服务期满返校学习提供便利。

(四)志愿者服务期满,由驻毛里求斯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团省委按照《援外青年志愿者选派和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18 号)规定进行考核、鉴定,存入本人档案,颁发荣誉证书,对表现优异的志愿者将推荐参评各级优秀青年志愿者。

附件1: 报名表

共青团西安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5年4月27日

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