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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共青团干部(含青年教师)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更新日期:2017年04月20日

关于选派共青团干部(含青年教师)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4日

各有关单位党组织、团组织:

什么app可以买足彩2014年到县级团委挂职干部即将顺利完成挂职任务,根据团省委《关于2015年从全省高等学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和青年教师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院党委组织部、院团委今年将继续从全院选派团干部(含青年教师)赴县级(市、区)团委挂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工作的总体安排

1.选派名额:全院共选派1名团干部(含青年教师)参加挂职。

2.挂职岗位:全省部分县(市、区)团委副书记或书记助理。

3.挂职时间:2015年11月至2016年10月

4、选派条件:

(1)参加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能吃苦、有奉献精神;

(4)选派高校共青团干部以科级干部为主。

5.选拔办法:采取个人报名与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院党委组织部、院团委进行考察、遴选、审核,经学院审批后报团省委。

二、选派工作的具体规定

1.选派干部挂职期间,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挂职期间,符合条件的选派干部可参加公开选拔和本单位的竞争上岗。

2. 选派干部在挂职期间参加接收单位的考核。挂职期满前,由接收单位做出鉴定,学院进行考核。选派干部的考核鉴定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报名时间

1.9月11日下午5:00前,个人填写选派干部登记表(见附件)报送院团委。

联系人:熊 辉

联系电话:88409469(13399181355)

附件:陕组通字〔2015) 56号.doc

共青团西安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5年9月4日